如现在还欠我多少钱多少货等,还有我本人现在人在新加坡,我可以委托我妻子作为原告吗?
我的次要证据是:
1,我朋友可以作证,我和我朋友去找他父亲时,他父亲当着我们的面有承认这笔钱,他说他儿子会慢慢还,说现在真的没钱,只是时间问题,以后每月有的话就会多还。
2。我有他本人手机给我发的手机短信,但现在已经停机了,卡是北京的,他在里面有说人在北京。这个我可以在跟他父母的电话录音确定。短信内容为:钱我以后会每月慢慢还的,至少那是我的心意。有分三个月还钱的手机短信还钱金额。如“这个月我先还你1240元”。
3。就是我与他父母的电话录音,他父母有承认这笔钱,但就是不给我说还钱日期。我在录音里面有围绕详细说明他儿子欠款金额的话,如现在还欠我多少钱多少货等。还有我本人现在人在新加坡,我可以委托我妻子作为原告吗。忘再次回复,非常感谢!
你可以依据这些起诉,你的妻子可以作你的代理人,不能代你作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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