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感情不和,但男方未同意离婚,我们有一子,请问如何才能合理的离婚,是否可以向男方索取赔偿?

我们感情不和,但男方未同意离婚,我们有一子,请问如何才能合理的离婚,是否可以向男方索取赔偿?,第1张

我们老家是江西波阳,现在东莞做工,欲想回家离婚。基本情况是:
与男方分居8个月,且其与另一女子同居。我们感情不和但男方未同意离婚我们有一子,请问如何才能合理的离婚,是否可以向男方索取赔偿?

位律师回复

对方如无婚姻法规定情形,你不能提起赔偿。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我们感情不和,但男方未同意离婚,我们有一子,请问如何才能合理的离婚,是否可以向男方索取赔偿?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