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姑没有出钱,现在爷爷生病用了20000左右,请问我和妈妈从法律上要不要承担这费用?
您好! 我爷爷有3子2女,老2也就是我爸爸,5年前,不幸死于车祸,当年法院判给我们的赔偿金其中有3000元是属于赡养费的。当时我妈妈没有直接把3000元给爷爷,而是每年给他300元,伯父和叔叔是每年600元给爷爷当生活费。姑姑没有出钱。现在爷爷生病用了20000左右,请问我和妈妈从法律上要不要承担这费用,当年的赔偿金只有1500元在我们这里了。是不是拿出这1500元就可以了。
位律师回复你母亲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是归属于他的赡养费应当归还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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