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过了10月份就不算试用期了,请问现在的情况我该如何处理?
您好!
我是2006年应届生,在中山某学校当老师,试用期是7月初到10月初,只是签署了三方就业协议,还没有签署劳动合同。
我觉得自己不适合现在这个职业,想辞职,但是学校不同意,不放档案。
根据《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是可以选择辞职的。如果学校一直拖着不放,等过了10月份就不算试用期了。
请问现在的情况我该如何处理。期盼您的回答,非常感激!
向劳动部门投诉,仍无法解决可仲裁。
您好!
我是2006年应届生,在中山某学校当老师,试用期是7月初到10月初,只是签署了三方就业协议,还没有签署劳动合同。
我觉得自己不适合现在这个职业,想辞职,但是学校不同意,不放档案。
根据《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是可以选择辞职的。如果学校一直拖着不放,等过了10月份就不算试用期了。
请问现在的情况我该如何处理。期盼您的回答,非常感激!
向劳动部门投诉,仍无法解决可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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