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拒绝受理,并且这个房子已经属于他的儿子,我外婆现在想把房子拿回来,请问还可以吗,能怎么做呢?
您好:问题是这样的:我外婆有一间私房当时买房的时候是以我外公跟外婆的名义买的,但是后来为拉一些原因将房产证的名字改成拉他一个儿子的名字(但是他们在办这一手续的时候这个儿子是不知道房产证的名字已经改成他的年个名字了,也就是他对此一无所知),最近外公去世了,外婆希望将房子平均分给他的四个儿女,但到公证处去,被拒绝受理,并且这个房子已经属于他的儿子,我外婆现在想把房子拿回来,请问还可以吗?能怎么做呢?
位律师回复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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