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再罗嗦一下,会不会出现在她和她的第二任丈夫结婚后的某一年该两处房产成为他们的共同房产了?
我有个朋友,她和她前夫离婚了,法院判决给她两处房产,她已经将该两处房产的房产证换成了她的名字。
现在她要和另外一个男人结婚了,请问律师她的两处房产在结婚后,是否仍属于她一个人的,还是和第二任丈夫共有?
既然几位律师均认为是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我再罗嗦一下,会不会出现在她和她的第二任丈夫结婚后的某一年该两处房产成为他们的共同房产了?
有这样的问题主要原因是,我好象在什么地方看过婚前某一方的房产在他们夫妇结婚后的几年共同使用就将成为他们夫妇的共同财产,是不是有这样的说法,谢谢,麻烦了。
个人财产.无论时间长短.以前的规定已经废止.原来规定房产结婚后八年转变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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