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讲课过程中遇到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未成年子女对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如果有,怎样履行?
我曾请教过″未成年子女是否有赡养义务″的问题,原问是″我是一名教师,在讲课过程中遇到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未成年子女对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如果有,怎样履行?″
对于给予指导的何向前律师、王建峰律师、易本军律师表示感谢!但前两位律师的解答与易律师的解答意见似乎还是不太一致,他们的解答分别是“有,尽能力履行,赡养不仅仅表现为经济上,还可以劳力、精神安抚等形式体现”,“子女均有赡养的义务,只要其具有劳动能力”和“未成年子女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但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子女有赡养义务,不要把法律上的义务与道德上的义务混淆”。
看了他们的解答,于我来说还是没太弄明白所求证的问题,所以想再请教一下,谢谢!
应从严把握,有劳动能力(包括法律规定的参加劳动资格,排除童工等)或者有收入来源的未成年人,对于无劳动能力且无收入来源的父母具有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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