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其他一些比如孩子耽误学业、父母耽误工作的问题,我们应不应该要求赔偿呢?
我侄子今年12岁了,本月2号刚从村里的一所小学转到了县里一所私立学校上学,可能是学校喝水不方便还是其他原因,9月10号他跳墙到外边喝水时不慎将右胳膊肘摔成粉碎性骨折。据他说其他孩子也经常这样跳墙去喝水。学校将孩子送到医院交付了1000元医药费之后就再没有管过了。关键问题是,他在原学校的意外伤害保险在9月7号已经过期,刚去的这所学校还没有办理,所以,孩子的医药费用成了主要问题。请问您,象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学校是否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呢?还有其他一些比如孩子耽误学业、父母耽误工作的问题,我们应不应该要求赔偿呢?
位律师回复学校在管理上存在瑕疵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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