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伤者自已要求出院,自动放弃治疗,以后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我们是不是可以不承担?
一个月前一工人在工地自己不小心从一米左右的凳子上摔下来,导致三根肋骨骨折,治了快十天左右,骨折已经治愈,但是突然出现手麻木的症状。医生给他做了两次核磁共振,也检查不出来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要求伤者出院。伤者是一包工头(无主体资格)叫来不到十天的,请问:
1、现在伤者手麻木的原因还未查出来,如果伤者出院后的后续治疗包工头是否还要承担?
2、我们建议伤者继续住院治疗,如果伤者自已要求出院,自动放弃治疗,以后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我们是不是可以不承担?
如果是因为此事造成的,应该承担。如果适应该伤害造成的,还需承担。建议签个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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