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7月在上班期间自己违反了安全操作规则导致受伤并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我今年7月在上班期间自己违反了安全操作规则导致受伤并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要我负一半的责任我该不该。
位律师回复【法律意见】
算工伤的。这是老师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受到的伤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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