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罚款是否妥当,3、罚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4、我应当怎么办?
你好!我2006年10月8日在工商部门申领了个人独资的一个陶瓷原料贸易部,直到昨天我收到当地工商部门的一个手机短信,称要办理年审,于是我今天就到工商部门办理,谁料负责人称我已超期年审,要罚我3000元人民币后才能办理年审手续。
请问:
1、请问工商部门的做法有否不当。
2、罚款是否妥当。
3、罚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4、我应当怎么办。
恳请律师办我解答,谢谢!
1、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进行执法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做法并无不当。
2、超期年审,要罚3000元人民币,罚款明显不妥。
3、罚款的法律依据,请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
4、您应当依法提出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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