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20多天,脸上有一个2CM长的伤疤,请问:以上是属于工伤吗?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的好心关注。
经上司安排,骑电动车外出办事,结果在途中被货车撞倒。右手骨折,医生有安排打石膏;脸部鼻子旁边缝了四针,住院20多天,脸上有一个2CM长的伤疤。
请问:
以上是属于工伤吗?如以上伤势,若是工伤,从法律上来讲,所在公司是否要依法赔偿。但是公司为替其买工伤保险。以上情形,是否司机也应依法赔偿。多谢!
在工作时间外出办公事属工伤,可申请工伤认定,后做劳动能力鉴定,再要求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则根据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以及伤残等级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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