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如果离婚分割财产会出现争议吗,我丈夫可以私自将其出售吗?
我和丈夫2000年结婚。婚后买了两套房子都是我丈夫的名字。一套是2004年集资建房,分期付款的,产权登记证是2007年才办理的。另一套是2005年5月买的,产权登记证也是2005年5月的。请问这种情况,如果离婚分割财产会出现争议吗?我丈夫可以私自将其出售吗?
位律师回复属于夫妻双方婚后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具有共同行使处分权。您丈夫不可以私自将其出售.
我和丈夫2000年结婚。婚后买了两套房子都是我丈夫的名字。一套是2004年集资建房,分期付款的,产权登记证是2007年才办理的。另一套是2005年5月买的,产权登记证也是2005年5月的。请问这种情况,如果离婚分割财产会出现争议吗?我丈夫可以私自将其出售吗?
位律师回复属于夫妻双方婚后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具有共同行使处分权。您丈夫不可以私自将其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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