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我可以离开公司了,我该怎样追究公司的违约责任?
我是一个外资企业主管销售的部长,该企业自2005年7月落户长沙,本人2005年9月应聘进入该公司,任该职务至今。
在此期间,已签定过两次劳动合同,最近的合同是今年6月份签定的。前2天总经理将我叫进他办公室,突然对我说,他作出一个艰难的决定,意思是我可以离开公司了。
我该怎样追究公司的违约责任?
可以要求出具法定的理由,并可以要求补偿金。
我是一个外资企业主管销售的部长,该企业自2005年7月落户长沙,本人2005年9月应聘进入该公司,任该职务至今。
在此期间,已签定过两次劳动合同,最近的合同是今年6月份签定的。前2天总经理将我叫进他办公室,突然对我说,他作出一个艰难的决定,意思是我可以离开公司了。
我该怎样追究公司的违约责任?
可以要求出具法定的理由,并可以要求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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