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时贾某已不见踪影,这23名农民工是贾某找来的,该误工费该怎么算,应该给多少?
农民工贾某于发包方就7000多元的工程订立口头合同,没有具体规定该工程何时完工,也没有规定该雇用多少人。订完合同发包方就去处理事情去了甘肃,一个月以后回。而这时,23名农民工找到发包方要误工费在内的8万元,而实际上就花了四天就完工了,剩下的20多天都在等待发包方回来。而这时贾某已不见踪影,这23名农民工是贾某找来的。该误工费该怎么算?应该给多少?
位律师回复直接和你要误工费显然不当,你可找到贾某,就此事由其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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