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有法律依据追讨回这些代付的保险金吗,如果有,应该首先履行哪些程序,是不是一定要先仲裁?
请问,国营单位是否应该继续为下岗职工购买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该国营单位之职工下岗后,再没有为与其仍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购买过保险,现职工为办理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先为该单位代支付了单位应付的保险费,请问职工有法律依据追讨回这些代付的保险金吗?如果有,应该首先履行哪些程序?是不是一定要先仲裁?那申请劳动仲裁需要首先提供什么材料和什么证据来支持自己的合法主张!
可以.最好是申请劳动监察处理.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再申请仲裁,但要注意时效的限制.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