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银行来起诉我们,但是我们的土地证还在银行那里啊?
一年前,我母亲的朋友(王)跟我母亲(李,文盲)以及其他两人(张,宋)借土地证去银行担保贷款,(我父亲,也就是我们家土地证的户主不知情)共贷款RMB100万元整。现在王移居国外,贷款期已到,银行要我们还款。
我想咨询的就是当初王和一银行工作人员来我家签担保合同,而我母亲(李)又是文盲,看不懂合同,就由我母亲盖手印,我哥代签字。用土地证担保是不是要户主(我父亲)签字才生效,如果是,那么银行的工作人员竟然知道要户主签字,为什么还找我母亲(李,文盲)签字呢?这样是不是构成诈骗?如果我们想通过法律的途径去解决,应该怎么做?
但是土地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属于我父亲的,我母亲有那个权利签字吗?
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章第三十七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第1项:土地所有权,第2项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应该是不能抵押,银行工作人员应该也是知道的,为什么当初还答应抵押呢?
依照陈玉普律师的意思就是我们现在不起诉,等银行来起诉我们?
但是我们的土地证还在银行那里啊?是不是要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可以抵押的。该土地使用权其实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对外担保应夫妻共同签字,因此该抵押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也就是说如果你父亲追认,该抵押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你父亲不同意,该抵押合同就是无效的。因此,你父亲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抵押合同无效。具体可来我律师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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