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如为工伤,其老板是私人小型公司,对此情况不加理睬,可以起诉他吗?
一同事落班时,在公司门口发生车祸,骨折等住院费用约4万,交通局判双方责任分配是(对方)6:4,请问此种情况下,可以向对方索取多少医疗费用,其他如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护理等是否也可以要求承担部份?相关程序与对方全责的情况有区别吗?另外如为工伤,其老板是私人小型公司,对此情况不加理睬,可以起诉他吗?
位律师回复
一、先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为由要求对方司机、车辆保险公司、车辆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依法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单位落实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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