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的两个做法和派出所的警告对吗?

请问我的两个做法和派出所的警告对吗?,第1张

    我与女朋友分手后,我在QQ空间把我们在一起的113天都写下来了,但是我没用名字,只用她、她姑姑、她爸爸、她妈妈来代替,这样犯法吗?因为我写的内容有涉及到她的隐私!
    还有,因为她没电话,只有她父亲有,我经常打她父亲的电话找她,但我在电话里都好言好语和她父亲讲话,出没侮辱或诽谤过她,也没恶言相向!
    还有,我为她自杀,后被我兄弟从鬼门关拉回来,派出所的还警告我再自杀就抓我去坐牢,请问派出所的这样做对吗?
    请问我的两个做法和派出所的警告对吗

位律师回复

只要你的文学作品的描述中不会令不熟悉她的人清楚明确的将你作品中的人物直接性指向她,则不构成对她个人身份权、隐私权的侵犯。派出所的警告是错误的,但生命宝贵,包括你自己都没有权利非法剥夺。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请问我的两个做法和派出所的警告对吗?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