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否要求先把三分之一的钱给孩子,剩余的钱还债,3,还有在离婚前,老公的住房补贴是否有我的一半?
我们有一房,现在准备把它卖掉。可是我和老公证在闹离婚。当初向银行贷款17.4万元,加上我们向别人借的13万债务。如今房子卖了34.7万。房产证上有孩子的名字。
1。是否一定要把所有的债务还清后,孩子才能拿到她该得的钱?
2。我可否要求先把三分之一的钱给孩子,剩余的钱还债?
3。还有在离婚前,老公的住房补贴是否有我的一半?
1、债务应先履行;
2、债主是否答应你们的分配方案?如不还债,债权人可以随时起诉你们
3、有你的一半。我所有专业律师,愿为你服务,请和我联系好吗?如我不在线时,有事请随时发短信到我手机好吗?13151615675,0514-7179368,QQ:429197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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