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给就告我敲诈,请问他可以告我吗,我的行为构成了骚扰跟敲诈,我曾经的行为会被追究责任吗?
我男朋友跟我提出分手,我向他要了几千块钱的补偿,一开始他不同意,后来还是分几次给了我,当然这中间我也做过一些不理智的行为,曾经在他租住的公寓要自杀,并曾经给他们单位领导打电话,还到他家去过。我给他写了一份保证书,保证收到钱以后不再骚扰他,但是后来我还是打过电话发过信息给他,现在他向我要哪些钱,说不给就告我敲诈,请问他可以告我吗?我的行为构成了骚扰跟敲诈?我曾经的行为会被追究责任吗?
位律师回复严格来说可以构成,当然是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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