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家人的生活,买的房子想一个人独吞,说是他一个人买的这样做合理吗?
03年我与丈夫结婚,结婚时很糊涂的签下了一份所谓的公证书,内容为″婚后各人名下的存款归个人所有″,因为我对丈夫的信任,婚后我并没有把这当一回事,而且几次三翻的把自己的钱拿出来用,我这样做对吗?接着就是调工作的事情,为了他有一个好的前程,我辞去了以前的工作,让他一个人去挣所谓的大钱,可是这时候,我由于生孩子和养孩子己经花去了我所有的积蓄,而他却给我们一个月五百元钱的生活费,负责全家人的生活,买的房子想一个人独吞,说是他一个人买的这样做合理吗?
位律师回复
1、房产属于您们夫妻共同财产,您可以要求分割。
2、如果您所说的情况有相关证据证实,您还可以要求其给予您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还有不明白的法律问题请登录:李贵友律师团—昆明法律服务网站联系电话:13095366612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