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亡后,家属才开始申请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像这种情况,符不符合享受抚恤金待遇?
发生工亡后,在抚恤金赔偿问题上,工亡职工的家属提出供养亲属中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但工亡家属没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证书,职工工亡后,家属才开始申请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像这种情况,符不符合享受抚恤金待遇?申请人达不到法定的抚恤金申请年龄。
位律师回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畸形或严重损害,致使伤病的组织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丧失或存在严重功能障碍。如果伤病职工同时符合不同类别疾病三项以上(内含三项)“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条件时,可确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如果您对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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