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交警部门做出的责任认定,请问我该怎么办,在这起事故中我到底应该负多少责任?
我骑摩托车正常按右道行使,[除了保险过期外,我证照齐全,还戴有头盔],在一拐弯处[当时车速大约45码]与一反道行使骑着自行车的12岁小男孩相撞,造成小孩右腿骨折,我右手无名指骨折,[他的腿是被自己的自行车倒下压骨折的,他的自行车一点都没坏],后来他的和我的医药费都是我一个人出了,交警部门也做出了″对半责任″的认定,可小孩的父亲对交警部门做出的责任认定有意见,不服交警部门做出的责任认定,请问我该怎么办?在这起事故中我到底应该负多少责任? 谢谢!
位律师回复以交警做的事故认定书为准,如不服此认定书,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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