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新合同法中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统一是从08年1月1日起计算吗?

4、新合同法中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统一是从08年1月1日起计算吗?,第1张

您好,我是一个人事管理人员,现就单位目前用工情况向您咨询,请指点。
1、我单位是食品加工业,不免要使用一些临时性的人员,如搬运工,他们是农民,人员不固定,在生产旺季时就来干一段,生产闲时就回家做农活,报酬实行的是力资,人员流动性大,对于这部分人应该签订劳务还是劳动合同?
2、食堂人员也是临时工,用工形式不是承包经营,单位提供场所和用具,请人来经营,工资实行的是底薪+提成,签订的是劳务还是劳动合同?
3、现在招聘的大学生,流动性太大,招用后签订劳动合同,但不到2个月就辞职了,社会保险交后也没有用,中断后他们也不愿意转出,请问在合同中约定待试用期满后再交社保可以吗?
4、新合同法中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统一是从08年1月1日起计算吗?以上几个问题请回复,我时刻关注着您。

位律师回复

1劳动合同,建议签定短期的;2劳务合同;3可以在过了试用期后补交试用期间的;4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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