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当地政府又需占用,在付其赔偿费只付原赔偿方,案的30%请问是否合理?
本人原居住地被国家占用,占用后5年未做它用,本人就在其土地上种植了农作物,不久,当地政府又需占用,在付其赔偿费只付原赔偿方,案的30%请问是否合理?
位律师回复不合理,应当按照《土地法》的规定进行支付:土地补偿金、安置费、青苗费。
本人原居住地被国家占用,占用后5年未做它用,本人就在其土地上种植了农作物,不久,当地政府又需占用,在付其赔偿费只付原赔偿方,案的30%请问是否合理?
位律师回复不合理,应当按照《土地法》的规定进行支付:土地补偿金、安置费、青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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