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权利要求现住的第三人立即搬离租赁屋吗,要是闹上法庭,作为出租方需要准备哪些有利证据?
本人(出租方)与对方(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十一年,租金每月100元。合同上没有提到转租等情况处理。现已租出六年了,这期间因是好朋友,所以一直没过问房屋情况。但最近从住租赁房周围的邻居们得知承租方前几年已去外地发展,把租赁房交给了承租方的姐姐管理,随后承租方的姐姐把租赁房私自对外出租,其已转租不少于三四次了。请问是否可以说对方因转租违约从而解除合同?是否有权利要求现住的第三人立即搬离租赁屋吗?要是闹上法庭,作为出租方需要准备哪些有利证据?
位律师回复若合同中为约定亦未经过你同意擅自转租你有权解除合同,主要证据有《租赁合同》,现在实际承租人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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