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否有责任承担医疗费用,这种情况劳动部门是否有责任受理,这种情况劳动法如何明文规定?

单位是否有责任承担医疗费用,这种情况劳动部门是否有责任受理,这种情况劳动法如何明文规定?,第1张

某A在今年5月被一国营企业聘为临时工,当时单位说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没有签劳动合同,可在7月份时某A在户外上班过程中自驾摩托车出了车祸。导致颅骨粉碎性骨折,现花费10万余元.某A没有驾驶证,请问某A属工伤吗?单位是否有责任承担医疗费用这种情况劳动部门是否有责任受理这种情况劳动法如何明文规定

位律师回复

是工伤,承担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受理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单位是否有责任承担医疗费用,这种情况劳动部门是否有责任受理,这种情况劳动法如何明文规定?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