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才开始买的,请问2007年之前的社保公司可以给我折现吗,或者补偿该怎样办理?
各位律师:
2007年4月我了一家进公司,三个月(2007年7月)后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至2008年7月公司又与我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在2008年12月公司宣布解散,我该得到多少补偿?补充一下,自我进公司,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买社保,2008年8月才开始买的,请问2007年之前的社保公司可以给我折现吗,或者补偿该怎样办理?
可以要求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欠缴的社会保险金可以要求补偿,具体数额可以咨询社保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