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这份书面东西 是否开头可以写成 财产意愿书,有法律意义吗?
女方二婚(35岁),婚前拥有一处房产,没有孩子;男方二婚,一婚有一个孩子。现在女方和男方婚后生了一个孩子。女方不想自己死后这套房产落入男方手中,请问是否可以现在写一份财产意愿书,表明日后如果女方不在了,这份财产只归属女方的父母,而与男方和还有男方与他的前妻的孩子,还有 男方和女方现在的孩子无关。
另外还有 就是女方继承的房产和财产 也不想落入男方手中,请问是否有必要在这份财产意愿书中写清楚。
而且这份书面东西 是否开头可以写成 财产意愿书,有法律意义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婚前财产属于她个人所有.如果她想在她不在之后确定对财产进行处分.那就是遗嘱.然后再签订一份婚后所得归各自所有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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