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派人到我们学校招暑期工,没有签定劳动合同,请问,我这种情况能否受到法律保护?
我在一个公司做暑期促销,都快一个月了,马上要发工资,可是,公司在我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就将我解雇。我追问原因,公司却让我自己找原因,我很气愤。因为我工作很勤奋。我想请问,公司可否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把我解雇?他们没有义务提前通知我吗?我是否有权利拿到我的相应工资?
我是一名大学生,这个工作是加入学校的一个找暑期工作的社团找到的,公司派人到我们学校招暑期工。没有签定劳动合同,请问,我这种情况能否受到法律保护?
可以投诉要求支付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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