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是由他们的法人签字呢还是我这朋友也可以,还有哪些方面应当注释清楚?
我的一朋友与他人合伙购地十余亩并在建房筹建一建材超市,因资金缺乏,邀我加入十万元,期限为5年,承诺每年给我红利2万元,我不参与经营,不论盈亏都给我这么多红利。请问:签协议是应该针对我这朋友私人呢还是他们成立的公司?协议是由他们的法人签字呢还是我这朋友也可以?还有哪些方面应当注释清楚?
位律师回复你好根据法律规定,你的这种加入属于借款性质,根本不存在投资的问题.借款如果利息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四倍的则超过部分是无效的.我们可以提供协议起草,指导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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