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我想要孩子,不说可能性大不大,我的理由充分吗,孩子现在这样的情况,是不是还属于不能离开母亲?
孩子现在5岁半了,3岁前双方家庭各带了一年多,孩子在她家那一年多期间,我家也支付了费用。
孩子3岁后一直在我这边上幼儿园,现在上学前班了,明年下半年也准备在我这边读书,因为我这边的各方面条件都比那边要好。
孩子这些年在幼儿园和学前班的学费都是我家在负担,周一到周五都在我家,只有周末,她家接过去玩2天。
我曾在协议离婚请求里面提出,孩子给我抚养,抚养费用(包括学费等)主要由我承担,考虑到孩子不能和母亲太疏远了,也提出依然维持现状,只要她愿意,孩子周末可以到她家生活,她不同意。
请问这样的情况下,离婚我想要孩子,不说可能性大不大,我的理由充分吗?孩子现在这样的情况,是不是还属于不能离开母亲?
小孩归谁抚养应当从跟谁生活有利于其成长来考虑,如果如你所说,我觉得你可以争取到小孩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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