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到现在也没有付过一分贷款利息,请问:我们挡保人在挡保到期多少时间后就失去挡保责任了?
公司给某单位挡保了19万贷款,这个月银行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把我单位帐面上的25万元冻结了,会计去提款时才知道的(19万本金加6万利息)。请问,银行这样做是否合理。我们该怎么办? 法院并没有查封我们,是信用社直接冻结我们的啊,银行是否有权直接冻结我们的款啊。我们公司给某单位挡保的时间是2005年12月25日---2006年12月25日,某单位到现在也没有付过一分贷款利息,请问:我们挡保人在挡保到期多少时间后就失去挡保责任了?
位律师回复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在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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