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可以离职么?
我想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单位却不同意。我怎么办?
我今年年初与一家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一年期。半年后我向单位领导提出了辞职(口头),领导不同意。我这半年来单位未交保险,合同上也没有特殊条款,如交违约金或是×年不许辞职之类的。
我这种情况必须要书面提出辞职30天后,才可以离职么?
PS:我真是一天也不想在那儿待着了。
问题补充:这半年来,单位一直都没给我交保险啊,我这种情况不可以特殊处理么,比如说随时走人。单位是沈阳的。
你好:正常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但是单位未按照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单位没有给你交保险。还有档案、工资什么的押在单位吗?否则,你不去上班不就可以了吗?解答根据:《劳动法》第31条、第32条、第7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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