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是一个装修工人,未与装修承包人签订劳动合同,在一次装修施工时(上班时间),脚被榔头砸伤,造成大脚指骨头粉碎性骨折,现在医院住院,咨询一下律师:
1、这算是工伤吗?(没有与承包人签定劳动合同),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2、能要求装修承包人赔偿吗?具体责任怎么划分?(就是赔偿比例,是全部负责,还是赔偿部分?)说明:我朋友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请热心律师解答一下,谢谢!期盼
位律师回复
如你所说的情况应该认定为工伤,可以凭有关劳动关系的凭证向工伤部门申报工伤。赔偿需要根据伤残等级确定。若有必要可以当面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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