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规定未经任何组织讨论,公司自行规定,要求必须签,否则就不签合同,我该如何办?
我1990开始在某国有企业工作,2003年改制并改了公司名称。公司现在发展成为拥十多家企业。现合同到期,公司要求签十个月并有一约定事项规定:1 公司有调员工到公司的任何一家企业的权力,员工必须服从,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如不服从公司有权解除合同。2 工龄从改制后算起。以上规定未经任何组织讨论,公司自行规定,要求必须签,否则就不签合同。我该如何办?
位律师回复若改制时原国有企业与你算断工年,该公司的要求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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