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收回房屋,请问我能依法保留住该房屋吗,房屋已交付我使用,这个官司我的胜算有多少?
我于98年购买了同村村民的房屋,我写了简单的买卖协议,对方夫妻签了字,由我保留,但没有经过村上和街道办,没有办理房产过户,后来我自己又申请到了宅基地建了房。现在卖方以家庭成员不知情,他家里人口增加了没有宅基地为由,向法院申请买卖合同无效,要求收回房屋。请问我能依法保留住该房屋吗?房屋已交付我使用,这个官司我的胜算有多少?
位律师回复要审查房产权是否是卖方夫妻,如不全是,还要审查是否其它共有人是知道的,如知道的合同是有效的,最好请当地律师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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