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恋爱到结婚已交往5年,可男方未出过任何的医疗费用和营养费?

我们恋爱到结婚已交往5年,可男方未出过任何的医疗费用和营养费?,第1张

感谢你的解答,祝你工作愉快!我们恋爱到结婚已交往5年,恋爱期间我做过一次因宫外孕引起的腹腔镜手术,婚后正常怀孕,而特殊原因做了引产手术,可男方未出过任何的医疗费用和营养费,我可否在离婚协议书中向他追讨这笔费用。

位律师回复

如果婚前动手术因男方原因导致的,你可以要求男方适当补偿;如果婚后你动手术因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不可以要求男方给予补偿,除非男方自愿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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