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在青岛打工,左手食指被机器绞断,被鉴定为九级伤残,请问怎样得到多少赔偿,谢谢?
2006年我在青岛打工,左手食指被机器绞断,被鉴定为九级伤残,请问怎样得到多少赔偿,谢谢。
位律师回复
1、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06年我在青岛打工,左手食指被机器绞断,被鉴定为九级伤残,请问怎样得到多少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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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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