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辈子买套房子不容易,如果公司以上的做法不合理,请问我将如何投诉,向哪投宿?
我是西安一大型国有企业的职工家属,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房产证的问题。
最近公司出于规划等问题的考虑开始拆迁旧房出售新房(新房面积均大于90平米,房型包括条形楼(6层),小高层(12层),高层(18层))。但表示新房的房产证不予发放,归公司所有(说是出于保密原则)。我想咨询一下,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是否违反了《物权法》?
另外,公司还规定:职工百年以后所留下的房产,若其直系亲属不在本公司就职,则公司将收回该房产,并按购房时的房价予以退款(不考虑任何增殖问题且亲属还需缴纳一定额度的折旧费)。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是否违反了《物权法》?
本人家属均属工薪阶层,一辈子买套房子不容易。如果公司以上的做法不合理,请问我将如何投诉,向哪投宿?望告之。谢谢!
双方自愿协议就有效,如厂方对房屋产权有诸多限制,则房价就要大大低于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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