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以上观点正确吗,是否值得探讨?
人身损害赔偿是一种金钱给付。它应该区别与经营之债、借款之债、欠款之债、诈骗之债、掠夺之债、侵吞之债。人身损害赔偿,既没有债务利益分享,也没有债务利益期待,所以人身损害赔偿不具有债务性质。
请问:以上观点正确吗?是否值得探讨?
个人观点;人身伤害是一种法律事实,在该法律事实基础上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经营之债、借款之债、欠款之债等等法律事实基础不同,但从法律关系角度而言,都是债权债务关系。不当之处,还请指正。
人身损害赔偿是一种金钱给付。它应该区别与经营之债、借款之债、欠款之债、诈骗之债、掠夺之债、侵吞之债。人身损害赔偿,既没有债务利益分享,也没有债务利益期待,所以人身损害赔偿不具有债务性质。
请问:以上观点正确吗?是否值得探讨?
个人观点;人身伤害是一种法律事实,在该法律事实基础上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经营之债、借款之债、欠款之债等等法律事实基础不同,但从法律关系角度而言,都是债权债务关系。不当之处,还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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