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们以经营一直不景气为由,至今没有还款,请问我应该怎样讨回我的钱?
2005年8月两位朋友借去我8万元搞经营,给我写了借条,借条是这样写的:
借条
借××人民币捌万元正,利息按壹分利息计算(¥80000.00元)
××加油站:
××× 借款人×××、
2005年8月20日
一年多来我催要过很多次,但他们以经营一直不景气为由,至今没有还款。请问我应该怎样讨回我的钱?
法院起诉就可以,需要帮助可联系13668805118或QQ49345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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