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北京相关规定中说违反规定解除合同的要支付赔偿金,如果有赔偿金应该如何计算?
我于2001年到北京公司工作,合同为每年自动续签,劳动合同于2008年1月到期,本月公司突然要求和我解除合同,我想咨询一下补偿金的基数如何计算?我是做销售工作的,每月的工资中很大的比例是奖金,请问我的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中是否应该包含我的奖金、扣缴的公积金、其他保险金等?另外由于是公司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我在要求补偿金的同时是否可以提出相应的赔偿金?因为北京相关规定中说违反规定解除合同的要支付赔偿金,如果有赔偿金应该如何计算?谢谢!
位律师回复看解除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如果有争议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到法院起诉,具体可以电话咨询或者面谈,13621304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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