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领了三月份的工资,公司不按规定发工资,我们全是到财务室去借工资呢,请问我要怎么处理呢?
您好,我去年10月应聘到公司里做人事文员,因老板了解我以前有做过业务文员,所以他让我有时间可以做一些业务员的事,我也答应了,但是今年7月12号那天,老板把我叫过去,说以我在业务上没有效益为理由要我自己写辞职单,请问一下这样合理,而且我的试用期是二个月(老板亲自签写的),但是我的简历上只写试用期的工资,没有写试用期后的工资,当时我向老板询问,他说过了试用期后再说,我就等到了试用期后,后来找老板,老板一直在拖,说以后再说,就这样,一直拖到现在,也没有给我试用期后的工资,而且我们公司现在严重的拖欠工资,我到现在为止,才领了三月份的工资,公司不按规定发工资,我们全是到财务室去借工资呢,请问我要怎么处理呢?我如果辞职的话,我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或是我被老板直接解雇的话,我又有什么样的赔偿。注明:我们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只有简历和工卡为上班的凭证。
位律师回复你的案子有些小复杂,建议保留相关证据,聘请当地律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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