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他们养也要养,不养也要养,现在外公外婆不知道该怎么办,请你们帮帮忙,看看他们应该怎么办?
您好:
事情经过:我舅舅去世后,留下一个1岁女儿(我妹妹)在外公外婆(他爸爸妈妈)在世的情况下,遗产全部由我舅妈继承(外公外婆说我舅妈一个人带孩子不容易,就没去争财产)!没多久,我舅妈说要她养孩子就每个月要给她孩子的生活费,每办法,外公外婆为了孩子有个好日子过,每个月就从生活费里面挤出了160元给舅妈!事情过去大概2年左右,舅妈再次上门,要求把我妹妹的生活费涨到300元!这个数字让我外公外婆根本无力承受,舅妈居然对他们说,不给生活费就把我妹妹扔在外公外婆家,说他们养也要养,不养也要养!现在外公外婆不知道该怎么办,请你们帮帮忙,看看他们应该怎么办!
你舅妈是你妹妹的法定抚养人,你外公、外婆在你舅妈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并没有抚养你妹妹的义务,所以他们没有必要给你妹妹抚养费。因此你外公外婆可以拒绝你舅妈的无理要求,如果你舅妈不抚养你妹妹,你外公外婆可以以你妹妹的名义起诉她,请法院判决她履行监护义务,如果她不履行或对你妹妹不好,可以求情法院判决变更你妹妹的监护人,并要求分割你舅舅的遗产给你妹妹。《继承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你外公外婆在你舅舅去世时分割其遗产前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放弃遗产,那么他们是接受了继承的。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所以,你舅舅的遗产在分出一半后应由你舅妈、你妹妹、你外公、你外婆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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