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怎么办,合同上说如果我有自行解除合同行为,将要承担违约金500元,这个违约金我需要承担吗?
我现在已与一家私人公司签订了一分劳动合同。但是没有劳动保障局的盖章。是否是真的合同呢?我的工作岗位是:试用文员。没有写我的工作内容,当时只是经理口头说了我的工作内容。现在我想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合同上说如果我有自行解除合同行为,将要承担违约金500元。这个违约金我需要承担吗?谢谢!
位律师回复
一、合同无劳动局盖章一样成立、有效。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定权利,相关约定条款无效,不用支付违约金。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