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出据的证明奶奶只记得大概的份额,这张证明是否有法律效力,我能拿回我自己的份额吗?
请教律师一个问题,在房屋筹建时,钱是奶奶经手,舅舅们有出资,但是以赠与的方式给的,其余是父子三人出资,我出了近一半,但现父亲想把我出的那份抹掉,把房子给大哥,奶奶想写出证明,由舅舅们作公证,如果出据的证明奶奶只记得大概的份额,这张证明是否有法律效力,我能拿回我自己的份额吗?有劳律师帮忙,谢谢!
位律师回复这是家庭成员共同出资建房,所建房为共有房产,你是一共有人,如各方份额不清应视为共同共有,你父亲无权剥夺你的共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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