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工程的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连带告我朋友诈骗,我朋友并不知情,请问我朋友是否构成犯罪?
我朋友认识一个自称有关系的人,说可以拿到工程。据此介绍一个做工程的人与他认识。事后了解此人是骗子,做工程的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连带告我朋友诈骗。我朋友并不知情。请问我朋友是否构成犯罪?谢谢!
位律师回复您好,根据《》第条,共同犯罪23.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共犯,应当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地位、作用,参与拐卖的人数、次数,以及分赃数额等,准确区分主从犯。对于组织、领导、指挥拐卖妇女、儿童的某一个或者某几个犯罪环节,或者积极参与实施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等犯罪行为,起主要作用的,应当认定为主犯。对于仅提供被拐卖妇女、儿童信息或者相关证明文件,或者进行居间介绍,起辅助或者次要作用,没有获利或者获利较少的,一般可认定为从犯。对于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区别不明显的,可以不区分主从犯。根据《》第条,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您朋友的情况属于拐卖妇女罪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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