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吗,我应该如何申请要回我的小孩,她是不是重婚,时间可以消灭法律所保护的婚姻吗?
李与我于1996年合法领取证,97年生有一子,99年9月在广东打工时慎我上班时间携未满3个月的小孩与安徽省人一起跑到他长至今。我曾多次书信要求她回来,其她家人也隐瞒事实真象,至使我从南到北寻妻子七年如一日。按她本人的说法是,事过多年合法的婚姻就不存在,与他人结婚也不犯法、不是重婚。
如此情形我应当怎样维护我的合法婚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吗?我应该如何申请要回我的小孩?她是不是重婚。时间可以消灭法律所保护的婚姻吗?
敬请给予我指点,谢谢!
事实上已经是重婚,你可以起诉离婚,也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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